集团动态

您的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 内蒙古河套学院2021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内蒙古河套学院2021年专升本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30 来源: http://www.guodahulian.com

各部门、各院系:

现将《河套学院2021年专升本推荐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内教高函〔2021〕20号)部署精神和工作要求,为了做好2021年河套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成立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冯呼和(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 敏(党委委员、副院长、宣传部部长)

成 员:杨树生 王岳俊 张海玲

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杨树生担任。

二、招生计划

河套学院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划拨的招生计划总量编制分门类分专业普通专升本招生计划,并在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和河套学院官网公布。

三、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河套学院2021年专升本选拔。

(一)具有我院普通高等教育学籍的2021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应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

2.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专科毕业证书。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学院专业排名前50%(排名方式:学院按学分绩点总和进行专业排名);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3)就读期间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毕业生(以下简称退役应届毕业生);

(4)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四、报名人员遴选

(一)以专业排名遴选

以学分绩点总和为依据,教务处对2021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进行专业排名,并将专业排名结果反馈至各院系进行核对,核对完成后,各院系将纸质版专业排名结果于5月18日下午17点前经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报至教务处。专业排名前50%的学生列入选拔范围。

(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遴选

就业指导处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2021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进行汇总、审核,并将汇总名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5月18日下午17点前报至教务处。所有2021年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均列入选拔范围。

(三)退役应届毕业生遴选

教务处对退役应届毕业生名单进行汇总,汇总名单经院系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于5月18日下午17点报至教务处,列入选拔范围。

(四)免试学生遴选

免试推荐条件如下:

1.世界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一类赛的一、二、三等奖获奖学生。

2.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国家级金奖、银奖、铜奖获奖学生。

3.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荣誉的退役应届毕业生。

各院系负责对本院系2021年应届高职(专科)毕业生具备免试推荐条件的人员进行汇总,汇总名单经院系负责人、创新创业中心负责人、就业指导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后,连同支撑佐证材料于5月18日下午17点前报至教务处,列入免试选拔范围。

(五)遴选结果公示

1.教务处将进入选拔范围的学生名单按照“考生类型”(普通/退役应届/退役/建档立卡/免试)分类汇总,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日,公示时间为5月19日至5月23日。

2.教务处在公示期间受理学生异议并进行复查、复核。咨询电话:8416143,手机:13847828908。

3.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教务处于5月24日前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信息上报。

五、报名程序

(一)上传考生信息

1.教务处负责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信息上传到“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具体包含:学生基本信息、学生照片、相关佐证材料图片等。

2.学生基本信息、学生照片由教务处从学籍数据库筛选汇总。如有个别学生存在照片缺失情况,由教务处联系学生所在院系,于5月24日前补齐。

3.各院系负责收集退役应届、建档立卡、免试学生的佐证材料图片,于5月18日下午17点前报至教务处。每位学生的佐证材料均须单独建立文件夹,文件夹以“身份证号+姓名”命名。各类佐证材料(.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大小不超过50K)均须扫描成PDF版,要求垂直扫描,图片清晰。

(二)考生网上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须在5月25日09时至5月27日17时的时间范围内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专升本管理系统”,登录后认真核对个人报名信息(个人信息涉及学历信息,至关重要,不可更改),确认报名信息无误后,点击“确认”按钮,报名方可成功。
2.6月3日下午16点前,教务处下载“考生名单”,并按“考生类型”(普通/退役应届/退役/建档立卡/免试)汇总专升本考生名单。

3.所有参加2021年河套学院专升本选拔(含免试生)的学生,均须在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否则不具备专升本选拔资格和录取资格。

六、选拔考试

(一)成立专升本选拔考试工作组

专升本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试卷组、考务组、巡视组、后勤保障联络组等四个工作组:

1.试卷组

组 长:杨树生

副组长:张海玲

成 员:方春香 秦罡新 王瑞琴 全体命题、阅卷教师

职 责:负责入围教师的筛选及培训;命题相关材料的准备;试卷的命制、封装、阅卷;命题、阅卷过程保密;成绩登统、汇总等工作。

2.考务组

组 长:王岳俊

成 员:王维娜 赵宏杰 杨海瑞 赵娜娜 新吉乐

赵志强 扈少川

视频监控:王岩柏 李文天

安全保卫:庞连平

医疗保障:刘晓娟

司钟及电力保障:许海龙

3.巡视组

组 长:王岳俊

成 员:李旭红

职 责:负责对考试期间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的纪检监察巡视工作。

4.后勤保障联络组

组 长:王岳俊

成 员:白海军 孙 青

职 责:负责入围宾馆的预定及通讯设备管理;负责命题所需设备的准备;负责试卷的印制及相关人员的保密管理;负责安排接送相关人员的车辆;负责入围人员相关用品等工作。

(二)考试时间、地点

1.考试时间:2021年6月5日

上午8:00-10:00 思想政治理论;10:30-12:30 汉语写作

2.考试地点

河套学院图书馆

(三)成绩计算方法

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汉语写作满分为100分。

2.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汉语写作考试成绩+学分绩点总和成绩,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汉语写作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学分绩点总和成绩占总成绩的40%。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内容主要包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习党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系列讲话和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论述等。

汉语写作考试内容主要包含记叙文、议论文、说明文、社交书信写作技巧等。

(四)考试结果汇总

试卷组于2021年6月7日前完成阅卷工作,并将选拔考试成绩整理汇总。

七、录取

教务处负责录取工作。录取程序如下:

(一)免试生录取

根据《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工作要求,完成免试生录取工作。

(二)专升本专项计划录取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退役应届考生按专业单列计划,录取比例不低于各专业建档立卡毕业生、退役应届毕业生人数的30%。

(三)普通考生录取

1.根据考生参加专升本选拔考试的考试成绩从高至低,分专业进行录取。

2.如有考生选拔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报考时专业排名靠前者,选拔考试成绩排名靠前。

八、录取结果公示

1.初次录取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在学院官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同时将公示的拟录取学生名单报送各院系,各院系负责审核学生的毕业资格。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且经各院系查证核实存在问题的考生以及不能按期毕业的拟录取考生,各院系出具取消录取资格说明,学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教务处将公示无异议,且经各院系确认毕业资格的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

3.教务处将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的拟录取名单报自治区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备案。

4.录取名单经自治区教育厅发文确认后,教务处为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专升本学生的管理

专升本学生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内教高函﹝2021﹞20号)文件要求执行。

十、其他说明

(一)学院专升本选拔录取工作其他相关要求、工作纪律、时间节点等严格按照《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文件要求执行,请各院系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机构,确保2021年专升本选拔录取工作顺利完成。

(二)按照《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选拔工作方案》,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含预计在2021年秋季退役人员),即退役往届人员,申请参加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的,到指定高校报名。医学类和医学类相关专业的退役往届人员到内蒙古医科大学报名参加选拔,其他专业的退役往届人员到内蒙古农业大学报名参加选拔。就业指导处与各地武装部积极联络,各院系积极配合,向从我院取得高职(专科)学历后应征入伍义务兵役退役人员广泛宣传,让有意愿参加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的退役往届人员积极报名,参加选拔。

本内容来源于河套学院《河套学院 2021 年专升本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Copyright© 2020-2021 guoda educ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深圳国大互联网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9084876号 站点地图

X

在线咨询

更多问题咨询 >